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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毒枭昨过堂连审两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1:40 信息时报

  

大毒枭昨过堂连审两天
▲刘招华的辩护律师走出法庭,对案情缄口无言。
大毒枭昨过堂连审两天
庭审结束后,被包围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拒绝任何媒体的采访,匆匆离去。
大毒枭昨过堂连审两天
备受关注的大毒枭刘招华在广州中院受审,法警把守大门。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昨日上午,恰逢第19个国际禁毒日,世纪大毒枭刘招华在广州市中级法院正式过堂,检察机关指控其制造、运输、贩卖毒品18吨多,其第三任妻子李晓青和4名马仔也因制造毒品罪、窝藏罪、转移赃物罪同堂受审。据悉,因案情重大,该案将连审两天择日宣判。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5~1999年,福建省福安市人刘招华先后伙同同案被告人郭锐荣、陈炳锡(已起诉)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广东省普宁市、宁夏银川市等地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即冰毒)18吨多,并将部分毒品运到广州等地贩卖,从中获利3200多万元。

  2004年11月24日,在公安部向全国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38万元追捕刘招华时,其手下马仔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三人先后为其提供财物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

  1999年11月5日,刘招华的第三任妻子李晓青明知刘是公安机关的追捕对象,仍帮助其将赃款532万元转移,以逃避侦查。第二天,李晓青还将120万元交付刘招华,协助其外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招华构成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郭锐荣构成制造、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李晓青构成窝藏罪、转移赃物罪;被告人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构成窝藏罪。

  据悉,该案将连审两天,法院将在查明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择日依法宣判。

  被告人

  刘招华

  郭锐荣

  李晓青

  郭鸿飞、郭荣堂、

  阮锦平

  罪名

  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

  制造、运输毒品罪

  窝藏罪、转移赃物罪

  窝藏罪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巢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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