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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负台湾人民付托 陈水扁理应受到制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5:50 中国台湾网

  针对“陈水扁去职的‘宪政’正当性在那里?”这一问题,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发表社评,重提陈水扁就职时的誓词,并指出,今天台湾“立法院”要就“罢免案”是否成立进行表决,其“宪政”正当性的基础,就在于陈水扁曾起誓,若是辜负台湾人民的付托,就甘于接受制裁。

  社评表示,不论此次“罢免案”的结局为何,都将在台湾“宪政”史上留下重要纪

录。先前不论是呼吁陈水扁知所进退,自行辞职,抑或是台“立法院”要发动罢免,透过人民投票强迫及水扁去职,都面临陈水扁及其支持者的一个质疑:陈水扁去职的“宪政”正当性在那里?如果要求陈水扁去职缺乏“宪政”正当性,那就是政治斗争,徒然沦于只问蓝绿不问黑白的杀伐而已。日前马英九南下高雄呛扁,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重点,即所以要求陈水扁去职的正当性依据,是在于陈水扁的诸般作为,有负人民的付托,已经违背了他就职时本于“宪法”所起誓的誓言。

  社评讲,陈水扁就职时曾经如此起誓:“余谨以至诚,向‘全国’人民宣誓,余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谨誓。”所谓“国家”严厉的制裁,当然不限于刑事制裁,还包括受到弹劾而遭“宪法”法庭审判夺去职务的司法制裁,以及成立“罢免案”交由人民投票“公决”罢免下台的政治制裁在内。当台“立法院”讨论“罢免案”,舆论讨论陈水扁应不应该去职的时候,扁的誓词,就已提供了判断的标准。陈水扁不知遵守“宪法”,或是没有尽忠职务,或是不能增进人民福利,或是不能卫护台湾安全,以致有负人民的付托的时候,就可以对陈水扁施以制裁,透过政治或是司法程序,要陈水扁下台。而陈水扁是否有违背誓言,辜负人民付托的情事,当然不该只由陈水扁自己来判断,而应该透过舆论民意还有相关的程序加以认定。今天台湾“立法院”要就“罢免案”是否成立进行表决,其“宪政”正当性的基础,就在于陈水扁曾向人民起誓,若是辜负人民的付托,就甘于接受制裁。

  社评指出,陈水扁自2004年就职以后,作为上已经不止一次曾僭越“宪法”的界限了。包括透过台湾“国安会”决定“二次金改”,侵犯“行政院”权;擅自决定“荣邦专案”,侵犯台“立法院”的预算权;对于“立法院”拒审“监察院”人事时不思检讨坐视“监察院”空转;空令“大法官”职位虚悬不为继任人选提名,破坏错开“大法官”个别任期的“宪法宪旨”;拒就台湾“立法院”“罢免案”依法答辩却在“院”外用向人民答辩的方式藐视“国会”等,种种逾越“宪政”分际的举措历历在案;加上陈水扁在两岸与国际关系上的鲁莽行事,从无预警宣布废除“国统纲领”,严重毁损台美关系间的基本互信,酿成出访漫游的尊严受辱;与两岸政策上的“积极管理、有效开放”操作对于台湾经济停滞不前的严重影响;发动“二次金改”政策的粗糙脱序所引发的财金负面效应等,均已足以构成陈水扁不能尽忠职务、不能增进人民福利的评价。

  而近来因为台湾“第一家庭”与“总统府”内人员所涉种种贪腐弊案,更是明显有违人民之付托。就以日前陈由豪隔海挑战扁嫂有无面见陈由豪收受政治献金一事而言,不仅陈由豪指证明确,而且也有沈富雄作为人证。沈富雄虽然语带含蓄,但未指陈由豪说谎,且承认确曾陪同陈由豪入“府”面见扁嫂献金,此与陈水扁日前曾以再度询问扁嫂后严词否认的态度,不仅大相径庭,也与扁嫂两年前的说法完全矛盾,也到了应该兑现扁嫂宣称退出政坛诺言的时刻。再以扁嫂以及“第一家庭”涉及礼券馈赠转卖,手饰珠宝未向“监察院”为财产申报等等行止作风,其实都构得上有违台湾人民付托的理由了。

  若再以“府”“院”“官邸”之内外种种弊案爆发之后,未见陈水扁本人虚心检讨自省,却不断以巧言遮掩匿饰,时而声东击西、时而指鹿为马、时而出言无状、时而求神问卜,对于一些极为简单,可以轻易说明的疑点,例如扁嫂究竟是与那些友人、如何集资、购买多少SOGO礼券、用于何处等的问题,始终讳莫如深,到了台湾人皆知“此地有银”的地步。如今,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职务品操,竟成台湾内部扰攘纷乱之源头,政治争议的祸根,甚至沦为全体台湾人民贻羞国际的话柄,将来会在历史上获得怎样的评价,现在或许都可以定论了。

  社评最后表示,在蓝绿各自动员对立紧绷的情势下,如今情绪已明显盖过理性;同样在政党算计凌驾道德是非的氛围中,罢免的真义亦早已被模糊。我们之所以在此刻重读陈水扁就职时的誓词,在于还原这次罢免的本质。没错,罢免高门槛的设计,让这个制度的启动更多在于它的象征意义。所以,不论最后结局是什么,这次罢免的历史纪录是留下来了。(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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