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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了馒头办,再开西瓜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6:37 海峡网-厦门晚报

  众论天下

  郑州市最有名的政府机构莫过于成了历史陈迹的馒头办。陈迹已逝,其“先进经验”却如春风化雨般深深印在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脑海深处。这不,又成立一个机构叫“西瓜办”。

  今年,郑州市拟定了点对点供应,并实现城乡“手拉手”的工作思路,全市设560个卖瓜点,由不同政府部门抽调人员分片包干,统一从核定进瓜地中牟县组织瓜源分配销售。瓜农肯定不能擅自运瓜进城买卖。人家说了,发现农用瓜车进城,不罚瓜农直接罚中牟县政府。同时,农用瓜车销售西瓜所在区的区政府,瓜车来源地的乡、镇政府及进城经由的区政府也要被处罚。疑问是,不让瓜车进城,瓜如何进得来呢?却原来,并不是完全不让瓜车进城,只不过,设了一个前提而已,必须持有郑州市西瓜办、郑州市行政执法局、郑州市交巡警大队、中牟县政府盖过公章的通行证方能进城。(河南商报)

  据说不让农用瓜车进城是为了保持市区市容环境,但同样一辆车,盖了4个部门的章,就不影响市容环境了吗?看来市容环境也就是一张通行证而己。世人都知道,如今这政府部门的公章哪一个是白白盖了不要钱的呢?何况这通行证,相当于在特定区域内运送西瓜的垄断权啊!

  农民种了瓜要卖出去,市民要买瓜大快朵颐,掏钱的手与接钱的手碰在一起不就是“手拉手”吗?谁也没求着政府出面拐弯抹脚,先将卖瓜的与买瓜的隔开多少公里,然后用根红头绳连接两只手,说那样的拉手才是真正的拉手。

  农民自个儿到城里卖瓜,恐怕要比卖给政府指定的收购部门划算一点,免了无数中间环节嘛,费用少了,利润当然会高一些。市民也是能得到实惠的。然而,至少在郑州市,这样的做法,这样的结果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来,在西瓜的收购、销售诸环节,全面复制了计划经济,有专业部门与企业运作,但运作费从何而来呀?我们都知道,任何部门、企业一旦与垄断靠了边,无一例外将打出为人民服务的旗号,无一例外会大倒苦水说自己在亏本服务,也无一例外是参与者将分到流水般涌进来的银子。

  不罚瓜农罚政府,真是好主意,政府部门挨了罚不知道要多少倍从瓜农身上翻回来。或者说这就是一杆旗帜啊,打起这面旗又可以上路查车、没收西瓜啊什么的,真正是有份者尽欢颜啊。

  别为销售点担心,虽然他们必须从指定部门拿高价瓜,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他们完全可以将负担转让给消费者。总之大家都讨好,除了种瓜的与真正吃瓜的遭殃以外。

  该说的道理已经对着馒头办说完了。既然关了馒头办还能出来西瓜办,剩下的就是等待,等着出现南瓜办、丝瓜办、黄瓜办、卫生纸办什么的。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至少让少数部门与个人的腰包非正常地鼓了起来。

  许斌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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