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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法庭“做卷”源于领导好大喜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8:00 光明网
王继学

  6月12日的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海伦法院“做卷”内幕为题揭露了海伦市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为完成法院规定的结案数,在没有正式受案的情况下,自交诉讼费,凑人名,自按手印,伪造案卷凑数。读来难以置信!

  对此,海伦市法院院长姜立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是,要求下属法庭“要多办案,快办案,以缓解法院经费紧张的局面”。

  好个“要多办案,快办案”!姜立波院长不会不知道“不告不理”是中国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吧。也就是说,刑事诉讼必须有公诉人或自诉人起诉,民事诉讼必须有原告请求或被告人反诉;行政诉讼必须有原告起诉,法院才得受理。“不告不理”的原则,使得法院诉讼程序的发生取决于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行为,没有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因此,姜立波院长要求基层法庭“要多办案”,这案是基层法庭想办就办、要办就办的吗?

  虽然,压力之下,2002年底,布置到各法庭的160件案子任务,多数圆满完成,全院审理案件总数一下比前一年增加一倍多,达到了3000多起,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当年被绥化中院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法院”称号。然而,“做卷”似乎并没有缓解海伦法院经费紧张的局面,却加剧了农村法庭的高收费。一位基层法官就对记者抱怨:“上级法院只知道对法庭下指标、收诉讼费,连省财政厅拨的建乡下法庭的款项,海伦法院都要挪用来建法院办公楼。”海兴法庭一法官却用“非常严重,触目惊心”来形容目前基层法庭的办案收费现状。而法院内一领导也向记者透露,去年海伦市法院一派出法庭被群众举报高收费问题,后经省纪委调查,查实了至少几十万的高收费黑洞。

  海伦法院“做卷”内幕再次证明了,上面好大喜功,下面形式主义。上行官僚主义,下效命令主义。上面追求“高指标”,下面流行“造假帐”,上面克扣基层军饷,下面掠夺地方百姓。海伦法院基层法庭“做卷”现象虽然发生在基层法庭,但是根子却出于法院领导的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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