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等行业安全标准的修订制定三年内初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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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9:14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刘铮)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7日在京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表示,三年初步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多年不变或缺失的安全标准的修订、制定工作。 “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标准,普遍存在标龄长、标准老化的问题。” 李毅中在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说,修订、制定安全生产标准是政府的职责。今年要全 面启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修订工作,力争到2010年在重点行业领域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安全标准体系。例如,煤矿安全规程只规定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对低瓦斯矿井没有要求。而去年全国煤矿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瓦斯事故起数,低瓦斯矿占46.2%。为此,拟将规程修订为“矿井必须安装安全监控系统”。 再如,化工厂的地面水正常情况下称为“清净下水”,但出事故后就含有大量化学物,再排放就会导致环境污染。去年吉化事故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后,有关人员查了17个规范和标准,都没有事故状态下不得排放地面水的规定。今年初,安监总局与环保总局联合发文,要求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不能排放这种含有化学物的地面水。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队伍初步建立,安全标准工作开始步入正常发展轨道。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按安监总局的要求和委托,承担组织起草和审查安全监管标准、安全生产综合性标准、工矿商贸安全标准等工作任务,及时修订、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