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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湖南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重新核发“上岗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22:24 红网

  红网长沙6月27日讯(记者王宏婷)从今年7月1日起,湖南省将重新核发《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今日,全省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重点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要求,湖南将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半的努力,全面提

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将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考试,重新核发《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下一阶段还将启动修订《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出台《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湖南省行政许可监督办法》。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许显辉说,当前的行政执法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动力和压力并存,成绩和问题并存。在今年10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公布、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等四项工作。“今年对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评议考核,主要突出抓好行政许可。”在评议考核内容的确定上,许显辉指出一定要有针对性。在评议考核方法的选择上,要重点运用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放行政执法测评卡等评议考核方法。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30个市州、县市区经省政府批准,推开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长沙、邵阳、湘潭、常德四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稿源:红网 作者:王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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