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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拆了翻建要办啥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0:00 东南早报

  “我家旧房子拆了,新房子却不能建,现在已经租住在别人家一个月了。”昨日,晋江罗山街道办事处的王先生致电求助,怎样才能让自己因为手续不齐全而被定为违建的房子建起来。

  记者徐占升采访报道:

  王先生是晋江罗山街道办事处下埔社区居民,旧房子拆了后,在建新房子时,却被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告知,因为手续不全被定为违法建筑,限期停工整改。旧房子拆了,新房子却不能建,王先生只好继续住在朋友家一直到现在。

  晋江市长专线(85612345)工作人员介绍说,晋江市政府目前对房屋翻建的相关手续作了详细规定:晋江市区建成区内需要改造翻建的危房,业主可以先向所在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逐级提出翻建的申请,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送给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组织现场踏勘并提出基础意见,然后将意见报给晋江市用地规划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经研究确认为危房的,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对其作价收购,暂时作为公用绿地,同时由晋江市政府向该危房业主提供经济适用房。

  对于晋江市区核心建成区以外城乡接合部的需要翻建的危房,可由业主向所在村(居)、镇(街道)逐级提出申请,村(居)、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报给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组织现场踏勘,并提出基础意见,再报给晋江市用地规划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经研究确定同意翻建的危房,根据原房屋三层(含三层)以下,按原基础层数予以翻建;原房屋三层以上的,按原基础红线翻三层的原则翻建。

  工作人员建议,王先生先去办理认定危房的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翻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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