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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一盆热水报夺夫仇 毁容表妹上庭索赔(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0:32 青岛新闻网

  

表姐一盆热水报夺夫仇毁容表妹上庭索赔(图)

  ▲晓娟在法庭上四方区法院昨开庭审理离婚不离家导致的“热水毁容”案被告方当庭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法院择日将作判决

  晓娟(化名)与丈夫及表姐———丈夫的前妻常芹(化名)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终于引发了矛盾。表姐一盆热水从头浇下,致使晓娟全身多处烫伤,常芹也被四方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昨天,四方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精神和肉体遭受了双重打击的晓娟表示,如果常芹愿意赔偿自己所有的损失,她希望常芹能免于刑事处罚,而常芹也由代理律师代替她当庭向晓娟道了歉。

  表妹当庭索赔4.3万元

  从晓娟被常芹用热水泼伤到昨天,事情已经经过了4个多月的时间,但晓娟身上的伤依然清晰可见。昨天,晓娟坐上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席时,头上戴了一顶宽沿的大太阳帽。晓娟告诉记者,尽管她已经出院两个多月,但常芹给她造成的伤害仍然非常大,除了伤处留下了伤疤外,她的头发每天都大量脱落,头也痛得厉害。

  “医疗费13367元、误工费2353元、伤残赔偿金23224元……”在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后,晓娟的代理人随即提出了共计4.3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表姐后悔离婚不离家

  “我简直过着不是人的日子!”法庭上,常芹不止一次地提到了这句话。常芹表示,晓娟是自己的表妹,当初是表妹来到青岛投奔她和前夫的,是她一时好心将晓娟留在了身边,帮着经营水果摊,可是没想到自己的丈夫却被表妹夺走。而后来,又是由于她的错误决定,在与前夫离婚后,又从老家回到了青岛,与前夫和表妹继续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现在想起来,我很后悔!”常芹说,她也曾想心甘情愿地离开这个家,可自己还是因为一时糊涂,最终引发了她与表妹间的悲剧。

  律师当庭表示愿赔偿

  “不是我的错,他也曾经是你的丈夫,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怎么进了这个门你也很清楚……”晓娟大喊着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她也并非从开始就有意在破坏常芹的家庭。经过法官的劝说,晓娟的情绪稍稍得到了控制,而常芹的辩护律师吴律师则随后代表常芹当庭向晓娟表示了歉意,并表示愿意赔偿晓娟的损失。吴律师说,常芹从一个守法公民到被告人,有令人同情的原因,如今常芹的父母已经因为她的离婚与常芹断绝了关系,因此尽管常芹愿意赔偿,她也必须用自己的劳动赚取这些赔偿金。吴律师提出,因为常芹悔过态度好,并愿意赔偿,希望法院对常芹采取缓刑。

  “她毕竟是我的表姐,而且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我不想她被抓起来!”当最后陈述时,晓娟提出,如果常芹能赔偿她的所有损失,她希望常芹能免于刑事处罚。由于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因此法院将在民事调解达成一致后,再对此案作出判决。记者 于顺 摄影报道

  最新消息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晓娟的丈夫王某,他表示自己人在高密,暂时回不来,因为事情发生后晓娟曾多次向他提出离婚,现在也懒得再管了。对前妻所要面对的巨额赔偿,王某说,他想帮忙赔偿,但因为自己没钱所以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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