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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难赔付 今后将摆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2:04 东南快报

  本报讯无良老板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伤难赔付等困境,今后有望摆脱。昨日,福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及初步审查意见。

  

工伤难赔付

  工资凭证可佐证劳动关系

  目前,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认定成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核心和焦点。

  劳动者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主张合法权益被侵害,而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往往没有存在劳动关系的充分证据。

  草案建议>>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报名表”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劳动者证言等都应该作为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

  用工方先行支付医疗费

  记者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获悉,目前许多劳动争议案件的标的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或医疗费。

  劳动者因工伤等住院急需医疗费用治疗,而等仲裁委作出最终判决(须生效)并得到执行,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在这段期间内,劳动者的医疗和生活都有可能受到严重的影响。

  草案建议>>

  有下列紧急情形之一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资或医疗费的,仲裁委经初步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基本明确的,可以先行做出部分裁决:

  要求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劳动者一方工资、医疗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劳动者生活确无保障的;劳动者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不支付或垫付急需的医疗费的;劳动者患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或垫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司法机关审理或裁决案件,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劳动者常因证据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而无法举证。这种情况下,过于强调要求劳动者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草案建议>>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对劳动者提出的主张,用人单位否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用于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是由用人单位形成或保管的,用人单位应主动提交或者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拒不提交的,将承担不利于其裁决的后果。

记者 曾静婕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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