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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两部地方规章 我市国资监管走上法制化轨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2:20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 随着市国资委成立以来不断建章立制,我市国资监管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截至今年5月,我市已制定出台两部地方政府规章和35个规范性文件,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运营进行了全面规范。

  市国资委自2004年组建以来,以国家《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青岛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督机构工作规定》、《青岛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青岛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青岛市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目前,以《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核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体系框架正在形成,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初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将围绕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国资工作的实际,以《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直接依据,进一步完善全市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本报记者 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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