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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路上边骑车边看书》追踪:红灯缘何挡不住直闯自行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2:2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马南 实习生柴荣彩

  本报对省会街头种种危险骑车现象进行报道后,不少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对马路上危险骑车人表示了谴责,同时对个别交警、交通协管员对危险骑车现象的视而不见表示疑惑。

  省会李女士说,她是一名司机,在路上开车最怕碰到危险骑车的行为,“有时交通指示灯明明变成了红灯,可那些骑车人根本不停,照常前行,而我们这些本应前行的汽车却被抢道的自行车拦住,只得当那些自行车过去后,才能前行。”

  而省会的王先生则对个别交警及交通协管员对于违规自行车的视而不见表示疑惑,“我发现在一些较小的路口,交警及交通协管员似乎对自行车闯红灯等危险骑车的现象并不在意。往往成群的自行车闯红灯而过,可站在一旁的交警或协管员却好像没有见到,根本不加管理。这样一来,不正是助长了一些骑车人危险骑车的气焰吗?”

  王先生说,2004年8月,河北省公安厅发出《从严惩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将处以30元以下罚款。但从目前的状况看,这个通告并未真正实施,看来,要想真正治理危险骑车,不仅要完善管理办法,更要加强执法力度,确实给危险骑车人以触动。

  ■相关资料

  自行车违章也要罚款

  记者通过查找资料发现,目前一些地方针对自行车违章已经有专门的惩罚措施。

  《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中明确规定,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带人以及非机动车载物超过规定长度、高度、宽度规格等情况,会各被处以20元罚款;而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按各行其道规定通行等情况,则会各被处以30元罚款。

  而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则对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根据其规定,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等行为各会被处以10元罚款;不避让盲人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等行为则各被处以20十元罚款;不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让行及进入高速公路等情况会各被处以5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者醉酒后驾驭畜力车的,会被处以50元罚款。

  此外,安徽等地对于违章骑自行车进行罚款也都有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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