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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生产经营将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3:30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继妍报道:从7月1日起,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将会是违法行为。6月27日,记者从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召开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座谈会上了解到,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的专门立法,标志着我国畜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英培、副省长熊盛文出席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分总则、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交易与运输、质量安全保障、法律责任、附则8章。该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经营,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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