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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国有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将重新审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3:31 红网

  红网6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戴丹)记者27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物价部门将于7月8日召开会议,对我省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国有民办学校的收费进行重新审核。

  学校范围具体包括以下3类:公办省示范性高中举办的民办学校改为独立公办初中的学校;公办示范性高中参与举办、规范后可以招收初中生的民办学校;社会机构或个人举办的不再共享公办示范性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

  据省物价局工作人员透露,重新审核后,将取消原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国有民办学校收取的办学经费,将所有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3项,且均按学期收取,不跨学期预收,部分收费标准经审核后有望降低。

稿源:红网 作者: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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