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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建平被授为“全国模范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4:06 中国青年报

  

  本报杭州6月27日电(记者董碧水)最高人民法院、中共浙江省委今天在杭州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贾建平“全国模范法官”和浙江省“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贾建平是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多年来,她不断探索、创新

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创立了“爱心工作法”、“法官导师制”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对未成年犯人采取真爱感化、行为矫治、情景交融、家庭温情等“爱心工作八法”,以满腔的母爱温暖了许许多多失足青少年的心灵,被尊称为“法官妈妈”。近5年来,她审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727件,其中一半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件错案。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向贾建平同志学习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荣辱观,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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