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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第四轮审批制度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5:22 深圳特区报

  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

  我市启动第四轮审批制度改革

  市领导强调要使行政审批彻底完整地规范化和法定化

  【本报讯】(记者王湛)昨天,我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在市民中心举行,大会宣布我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全面清理、确认和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这是我市展开的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的具体工作将持续一年。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谭国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应力,市政协副主席钟晓渝出席了大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工作人员150多人参加了会议。

  1997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至今已完成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开展的第一轮和第二轮改革都称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没有区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2003年,国家颁布了《行政许可法》,由于该法只对行政审批中的行政许可进行规定,而非行政许可性质的行政审批作为其他审批不在其中,行政审批因此客观上分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两大类。

  经过第三轮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基本完成了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将行政许可审批规范起来。通过清理,全市37个部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701项,作为行政许可事项保留239项,取消265项(占37.8%),作为非行政许可其他审批事项保留197项。为了使非行政许可审批与行政许可审批改革配套,完善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委、市政府经认真研究,决定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

  “启动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使我市行政审批彻底、完整地规范化和法定化,并全部纳入我市的电子监察系统予以监察。”谭国箱在会上指出,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通过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合理地设置审批方式,实现审批方式科学化,有利于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防止腐败滋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谭国箱强调,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在我国尚无先例,是一项全新的改革任务,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在具体工作中发扬改革创新的特区精神,争取出色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刘应力就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根据《关于开展我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的规定,今年9月底前,各部门要将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清理意见以及依据非行政许可若干规定拟定的实施办法报市法制办审查;年底前,要完成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清理审查;明年6月底前,要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的拟定、审查和公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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