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可跨地区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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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6: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王俊 通讯员刘洪群、何花莉)外来工老家吃官司,可在务工地申请法律援助再转委托到老家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在本居住地不能安置就业,可跨地区就业……昨天,在广州召开的首届泛珠三角九省(区)司法行政合作联席会议上,来自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的司法行政系统代表签署了《泛珠三角九省(区)司法行政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推出不少便民利民举措。《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泛珠三角司法行政合作正式拉开序幕。 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将加强联系及业务协助,在调查取证、核对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送达文件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建立区域法律援助协作网,在法援案件调查取证和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外省籍服刑、劳教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加强协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