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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打击竞争对手反丢自己性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6: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龙川讯(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 殷水泉、雷江辉)昨日上午,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市龙川县召开公判执行大会,对致4人丧生的龙川县“新时代电脑培训中心”纵火案进行终审宣判——主犯钟文广、刘祥永2人(均系龙川县农民)犯纵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后,遵照广东省高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罪犯钟文广、刘祥永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广东省高院终审查明,罪犯钟文广、刘祥永于2004年12月16日晚上,伙同黄晓栋(被判处无期徒刑)、黄毓(在逃)接受谢某艺的雇请,为搞垮谢某艺生意上的竞争对手叶某生,窜到龙川县登云镇叶某生开办的“新时代电脑培训中心”,采用汽油助燃的方法将该培训中心点燃,致使叶某生、谢某艺等4人被烧死。2004年12月21日至23日,钟文广、刘祥永、黄晓栋三案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05年10月,此案由河源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纵火罪判处钟文广、刘祥永死刑。二人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经二审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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