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造假被撤学位告中大一审落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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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6:33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
广东消息12年前,伪造毕业证书报考研究生,顺利过关取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孰料毕业6年后,舞弊行为被母校发现,学历和学位同时被撤,所在单位也将其辞退。没了学位又丢了饭碗,陈某将母校中山大学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宣布母校撤销学位行为无效并赔礼道歉。昨日上午,该案经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原告败诉。 今年3月24日,遭到双重打击的陈某一纸诉状将中山大学告到海珠区法院,认为根据 《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他的造假行为已经过了12年,远远超过这一处罚期限。要求中大撤销关于宣布他毕业证书无效及硕士学位的决定,并登报向他赔礼道歉,因为中大的行为给他造成名誉上的侵犯,导致其没了工作。法院认为:中大在查实陈某有舞弊行为的情况下,依据规定,撤销陈某学位证书,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信息时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