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重典保治安 飞车贼拒捕可当场击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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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6:33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
湖南消息“飞车抢劫拒捕者,当场击毙”,前晚8时许,家住长沙火车站附近的王小姐突然发现,五里牌人行天桥上多了一条横幅。天桥下,几名荷枪实弹的民警正徒步巡逻。“看到这横幅,我们心里踏实了不少。”王小姐说。据了解,这是芙蓉区巡警大队为打击辖区内“两抢一盗”所采取的新措施。 芙蓉区是长沙市繁华商业区域,也成为飞车抢夺者作案的首选区域。“尊敬的市民 朋友,我们是芙蓉巡警110。打击‘两抢一盗’人人有责,对于飞车抢夺拒捕者,当场击毙;市民抓获飞车抢夺现行犯罪嫌疑人的,我们重奖5000元……”前晚8时许,一辆闪烁着警灯的巡逻车穿梭在火车站与五里牌路口之间,不断宣讲着警示语。车上坐的是芙蓉区巡警大队大队长石彪和该队两名民警。石彪介绍:“我们以往抓捕现行飞车抢夺嫌疑人时,部分市民因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上前阻拦;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民警的追赶下,驾车逃入小街小巷,导致抓捕失败。” 石彪表示,挂出“飞车抢劫拒捕者,当场击毙”横幅,就是要对犯罪嫌疑人起震慑作用,并发动市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条幅挂出两天来,芙蓉区没有接到一起飞车抢夺的报案。 昨日下午,记者在长沙市橘子洲大桥上看到,岳麓警方在辖区内也挂起了同样的宣传条幅。 秦希燕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介绍:飞车抢劫一般为二人以上结伙抢劫(有驾驶车辆的、有实施抢劫的等),对于“飞车抢劫拒捕者”,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使用枪支等武器将其“当场击毙”于法有据。 (《潇湘晨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