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所市属学校移交五城区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7: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移交后教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变,编制划转给所在区管理 早报讯(记者冯雅可) 昨(27)日,成都市理顺市直属学校管理体制工作会召开,会上举行市直属学校移交签字仪式,即日起,成都市直属的25所学校正式移交给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政府进行管理。 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郝康理在会上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成都市城区形成了初中、高中主要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城区政府主要负责以小学为主的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该管理体制对集中政府财力办学,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曾有积极推动作用。如今,成都市委、市政府决定将25所市直属学校移交给五城区进行管理,对促进成都市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城区学校的办学水平有积极作用。 郝康理特别强调,今年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一定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五城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城区内的教育行为负责,市监察局、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察,对违规收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教职工待遇 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不变 学校移交后,学校的党组织关系移交所在区委,共青团组织关系和工会关系移交所在区团委和区工会,校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学校主要负责人原有待遇不变,成都市编办将核定的学校教职工编制划转给所在区编办进行管理。 2006年8月31日前的在编职工、按2004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办理了离岗待退的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不变,继续在市上参加社会保险。其调职、调待及退休人员的审核备案工作由所在区人事局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从2006年9月1日起,学校新增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在所属区参加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缴纳渠道不变,缴纳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隶属关系 学校资产全部移交所属区 学校的全部资产(包括财产、债权、债务)整体移交所属区相关部门管理。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有关规定和支出责任划分,教育支出的增长部分主要由区负责,但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在市直属学校移交的3年内从市级分享的五城区城市教育附加费中每年按照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对五城区的教育发展采取以项目补贴的方式予以支持。移交学校预算外的资金按照改革后的学校财政隶属关系,交所在区财政管理。 学校的管理以区为主,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全市教育发展宏观统筹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教师培训、职称评审和教育教学研究等实施统一的管理和指导。 25所学校这样移交 按照属地化原则,25所成都市直属学校将这样移交: 移交锦江区8所: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盐道街中学、17中、田家炳中学、3中、46中、7中育才学校、女子职中。 移交青羊区6所:11中、14中、24中、28中、树德实验中学、石室联中。 移交金牛区3所:8中、31中、成都市财贸职业高级中学。 移交武侯区4所:12中、西北中学、16中、成都市礼仪职中。 移交成华区4所:华西中学、成都大学附属中学、列五中学、蜀兴职中。 除25所学校外,成都市教育行政部门仍保留了10所学校的管理权,分别为:石室中学、7中、树德中学、成都市公共交通职业中学、成都市工业学校、成都市建设学校、成都铁路运输学校、成都市财政贸易学校、52中、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 另外,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和成都外国语学校将在产权理顺后,再移交给所在区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