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第一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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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7:1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
图为袁德康正在展示首份“交强险”保单。 中国保监会规定,7月1日起,每辆机动车都必须投保6万元的第三方责任险,以保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6万元的基本保障。昨天,我市第一张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由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签出,市民袁德康为自己的私家车帕萨特购买了一份保费为1050元、保险责任为6万元的交强 险。(记者 张鹤 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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