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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校中校”受阻于教育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7:47 大众网-大众日报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一所学校两种制度”的问题,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明确禁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6月25日《中国青年报》)

  虽然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叫停“校中校”,出发点是防止强校、名校回避义务教育收费政策的规定,把公办学校变为民办学校或者办“校中校”,向学生高收费,但我相信叫

停“校中校”的设想,一旦运行于现实,不但可能遭致一些公办学校的反对,甚至也会引发某些学生家长的不满。

  目前的教育体制,公办学校不但完全地享有教育财政拨款,并且在教师与生源选拔上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民办学校仍然在政策“玻璃门”前四处碰壁。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上的严重失衡,居于“教育洼地”的民办学校无法与公办学校公平竞争,只能依附于公办学校。这种教育生态,更加强化了公办学校的垄断。

  所以出于利益目的,公办学校会强烈反对叫停“校中校”。民办学校由于其先天的缺陷就更要抵制了,否则生存环境会更加恶化。

  另外,“公办民校”盛行的地区,通常都是人口结构倒挂的城市,外来人口远多于本地人口。户籍制度制造的教育藩篱,迫使绝大多数外来人口只能选择民办学校,而“公办民校”给予了外来人口一定的心理安慰。一旦失去“公办民校”的外在形式,外来人口连最后的心理寄托都丧失了。

  所以,我认为会有相当数量的学生家长站出来保卫“校中校”。在户籍政策制造的教育资源分配二元结构下,“校中校”或者说“公办民校”是惟一的“次公平”出口,它通过二次分配,将公办学校所控制的教育资源少量转移到“公办民校”中,让外来人口争夺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现行教育政策下,优质教育资源基本被划拨给了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必须以“校中校”形式获得“二等公民”的位置,这是第一重的教育垄断;现有户籍政策下,公办教育资源又“专属”本地人口,外来人口被屏弃于公办学校之外,只有一窝蜂地去上“校中校”或者说“公办民校”,这是第二重的教育垄断。如果不改善整个教育大环境,只是叫停“校中校”,要想取得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学生家长们的一致认同并非易事,其实也就是受阻于教育垄断的“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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