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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流行乙脑监测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8:31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宇 为掌握我国乙脑流行病学特征,了解疫情趋势;掌握乙脑疫苗接种情况和人群免疫水平;及时发现乙脑疫情,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控制疫情蔓延,降低发病率,卫生部近日公布《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

  方案指出,传染病法定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应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已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网络直报要求尽快报告;

对尚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采取最快的方式进行快速报告,城市必须在12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至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应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寄出。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在病例确诊、排除或死亡后,应于24小时内报出订正报告或死亡报告。各类医疗机构还应负责乙脑病例出院、转诊或死亡等转归情况的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乙脑病例转归的核实。如发现在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时,应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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