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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局良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8:3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孙春英 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局良好,目前正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扎实地进行,取得了初步成效。

  中央政法委今天在京召开中央政法各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座谈会,听取中央政法各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主持座谈会并就深化教育活动的开展提出了要求。

  据了解,今年4月中旬,中央政法委作出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动员部署后,中央政法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党组或党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班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本部门的教育活动进行了部署。中央政法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并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党章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培训效果。两个多月来,广大政法干警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了较大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有了基本理解,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教育活动卓有成效。

  座谈会上,王胜俊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化认识,把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贯穿始终。要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各部门编写的材料、通过查摆执法中的问题、通过选择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二是深化学习,在加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的理解上下功夫。要采取举办研讨班、专题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学习,加深理解,尤其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三是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要把梳理出本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培训的成果,边整改边建设,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各项政法工作。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央政法各部门要对各地开展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要提倡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写文章。要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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