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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爱心八法救少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8:31 法制日报

  本报杭州6月27日电 记者倪晓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委在杭州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贾建平“全国模范法官”、浙江省“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贾建平是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1990年调入法院,先后从事经济、民事审判工作,2000年起一直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多年来,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职业追求,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以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为己任

,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不断摸索创新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探索和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爱心工作八法”,使青少年犯罪案件从受理、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普法宣传形成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少年审判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6年来,她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使一大批失足青少年走向社会、走向新生,她也被群众亲切地誉为“法官妈妈”。2000年以来,贾建平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和一等功各一次,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在会上讲话,他说,贾建平的模范事迹集中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坚定信念,胸怀大局、服务社会的政治觉悟,扎根基层、无私忘我的优良作风,潜心审判、辩法析理的高远追求。他号召全国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深入开展向贾建平同志学习的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出席会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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