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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检察院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8:31 法制日报

  本报讯刘潘林 记者台建林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了《控申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服务于当地新农村建设。

  一是结合乡村建设规划,联合土地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搞好有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保障农民在建设美好家园的同时,注意节约和综合使用土地资源,保护环境资源,做好卫生防治工作。

  二是“领导包片,中层包乡镇”,定期到基层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

  三是积极办理农村群众涉检信访案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增强办案实效。

  四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是针对近年来受理的反映农村基层干部经济、承包、买卖等土地纠纷问题较多,把群众反响强烈,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分类处理,净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境。

  六是针对近年来反映农村基层组织选举过程中存在部分人贿选、不正当竞争、选举不符合群众意愿等不和谐因素,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稳步和谐发展。

  七是建立巡访机制,带案下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

  八是开通控申部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热线电话,进一步拓宽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领域。

  该意见实施后,蓝田县检察院迅速行动,利用集市日举行法制宣传活动,散发宣传材料、悬挂展板挂图、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到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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