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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禁行区骑摩托可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8:40 沈阳今报

  从7月1日起,天津市交管部门将对驾驶摩托车在禁行区域行驶的交通违法人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

  7月1日起,对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未按规定参加检验等违法情况,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依法处罚后退还车辆;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交管部门将交由治安、刑侦部门处置;对驾驶摩托车在禁行区域行驶的交通

违法行为,将依法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据《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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