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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人大介入房地产调控叫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8:54 正义网

  “我们准备要求市政府有关领导专门就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和具体的调控细则,向人大做一个汇报。”6月26日,上海市人大一位人士透露。他表示,不仅如此,上海市人大还将召集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召开一个专门针对房地产调控措施的讨论会。”其结果将会提交给上海市高层。(《21世纪经济报道》6月26日)

  这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来势迅猛,不仅中央政府军令如山倒,现在人大、政协也开

始介入到地方的房地产调控中来。这是前所未有的。房价飞涨,房奴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堪重负,无房族也盼望着“房事”不要过度惨烈,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这种关乎民生的大事,理应并且早就要引起人大代表们的强烈关注。乐观而言,人大介入房地产调控,将为国六条的执行,起到强有力的监督和助推作用,让楼市走向合理化和正常化。

  关注当下生活,这是人大代表精神的真正体现。承担着立法和民意表达功能,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自然被赋予了更高的期望和更多的要求,必须走到制度的“前台”来,通过完善功能,提高能力直接回应社会的诉求以及政治体制调整的需要。人大监督政府工作,应该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要随时关注和介入当下的社会生活,倾听和接收民意,并代表民意提出鲜活的议案,及时解决民生等问题。比如这次上海地方人大代表,能积极站出来,监督规范国六条的执行情况,上海市的政协委员们甚至是“一个建议一个建议地上”。这其中正是群众呼声的反映,也可见上海地方“两会”委员代表强烈的民生意识。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可喜的新现象,这种富有创新性的监督方式,值得各地人大实践推行。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人大因为种种因素影响,远未达到法律规定的高度,不能满足民望需求,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缺乏力度和精准度,容易形成软肋。有些地方人大,就环境污染等关系民生的问题,专门作过重大决议,但在实际中却监督乏力,旧问题未解决,新问题又来了,结果就很容易酿成重大事件。

  法国学者玛丽·克劳德·斯莫茨认为,“治理是一个有用的概念……它引入了灵活而非标准化的机制;它赋予多种理性与不同的合法性以一席之地;它不是一种模式,不会成为固定不变的东西。” 从法理上讲,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所实施的监督,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一种国家体制。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说,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虽然,房地产调控细则由市政府出台,属于地方政府规章,不需要地方人大的审议。但房价上涨过快,不利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人大政协,有责任关注房地产市场的治理和发展。

  笔者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大代表,将目光更多地投向医疗、教育、住房、环保等百姓民生问题上。人大监督不容应付,人大监督一定要硬起来!

作者:叶扩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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