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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抢劫遇熟人 中途退出仍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与人合谋抢劫,正要动手时因发现被害人身边有熟人而中途退出,结果仍被判刑。6月12日,江西省丰城市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陆文峰、杜文兵、鄢细龙和吴平五年以下不等刑期,并各处2万元至1000元不等罚金。

  2月4日晚,陆文峰、杜文兵、鄢细龙、吴平与李任、罗明、熊磊(三人均在逃)商量一同去抢劫。在确认目标陈某后,吴平突然发现陈某身边的一个人是自己的熟人,因怕被

对方认出,便独自离开,其他被告人则尾随陈某至一小巷内对其使用暴力实施抢劫,抢到人民币5600元。

  丰城市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文峰、杜文兵、鄢细龙结伙使用暴力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吴平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实施抢劫,但因其参与了本案的犯罪预谋,且在犯罪预备阶段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为其同伙实施抢劫起了辅助作用,其行为亦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文建)

陈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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