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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丢字画 装裱店被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装裱店保管不善,将书法名家的字画丢失,结果被字画主人告上法庭。6月18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判决装裱店店主张某赔偿原告李某字画损失费6000元。

  2004年6月24日,李某将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南省著名书法家陈天然书写的“风华正茂”字幅送到张某的店中装裱。去年1月14日,李某将装裱完的字画取走,并支付装裱费80元。不久,因对装裱的质量不满意,李某又将该字画送至张某处让其修补。此后,该字

画在张某处丢失,经鉴定,该幅字画价值为人民币6750元。在两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字画损失费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由于保管不善,将原告李某要求修补的名人字画丢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建忠 党 莉)

张建忠 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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