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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可“异地托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03 南方新闻网

  刑释人员可“异地托管”

  泛珠九省(区)签署《司法行政合作框架协议》

  本报讯(记者谭林通讯员刘洪群何花莉)泛珠三角司法行政合作正式拉开序幕。来自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共九个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代表,

昨日在广州参加了首届泛珠三角九省(区)司法行政合作联席会议并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九省(区)司法行政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泛珠九省区将联合建立区域法律援助案件委托制度。今后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在打工城市就自己家乡的法律纠纷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当地法援机构受理后再委托给相关省市的法援机构具体办理。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表示,此举将大大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奔波劳碌之苦。

  在法律服务方面,《协议》提出建立区域法律服务协作网络。

  《协议》还提出建立安置帮教联络员机制。针对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流动到其他地区打工、造成无人管理的现象,泛珠各省区之间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托管”等管理方式,共同承担起管理和教育职责。

  图:

  泛珠九省(区)代表签署《协议》后,相互握手。

  本报记者谭林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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