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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盗窃嫌疑人扭送派出所;结果因证据不足嫌疑人被释放商场主管收到“死亡威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0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我很担心被报复。那人指着我的鼻子说要玩死我,要是我真的出了事,未婚妻怎么办?”任先生哽咽地说。

  6月27日,任先生打进金黔在线讯话6774488,称他是某商场稽查部主管,前几天,一名男子被怀疑盗窃,被保安擒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派出所当天将男子释放。此后,男子多次来到商场寻找任先生扬言要“玩死他”。

  任先生:打伤嫌疑人,遭到死亡威胁

  6月22日晚9时左右,任先生正在商场四处巡视,突然听到有人喊“抓小偷”,当他赶到事发位置时,小偷早不见了踪影,只见原先挂着衣服的地方空空如也。商场保安已经顺着小偷逃跑的方向追了出去。

  据任先生回忆,大约10分钟后,一名男子被保安擒获,并带回商场一楼的办公室。在进入办公室时,男子突然转身反抗,挥拳击向其中一名保安,在一旁的任先生情急之下用对讲机砸向男子,将男子的头打破。随后,商场保安将男子扭送公安机关。任先生说,在送到派出所的当天,因为商场监控录像没有拍到男子大林(化名),最后,大林被警方以证据不足释放。

  谁料,23日晚上9点50分左右,大林带了三四个人来到商场门外守候任先生,但没有“守到”任先生。26日晚8时左右,大林再次带了三四个人到商场门前守候,他自己则进入商场找到了任先生,恶狠狠地抛下一句话:那天你打伤了我,要是不赔钱,我就玩死你!当天晚上,任先生下班后悄悄从商场后门回了家。

  商场:绝不会让任先生受到伤害

  昨日下午,记者在该商场所属辖区派出所采访了商场负责人陈经理,陈经理表示,因为公安机关目前尚未对此事作出结论,所以公司暂不对这次事件发表看法,对大林的赔偿问题,会依据公安机关的结论而定。陈经理说,公司所有员工一定会共同保护任先生的安全,绝不让任先生受到伤害。

  与陈经理随行的张主任告诉记者,他们从派出所了解到,嫌疑人大林称自己是一个摆小摊的,衣服不是偷的,而是他从另一人手中买下的。

  目前,警方正对此案进行调查。

  律师:职务行为侵权应由公司负责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贵阳市恒易律师事务所的王仕发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我国法律,在履行职务行为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权利,应当由行为人所在的单位承担责任。这是一个民法上的问题,而公安机关一般仅对刑事问题下结论。任先生为了公司利益,在工作当中做出了伤害大林的行为,显然属于履行职务行为,因此,无论公安机关对本次事件的结论如何,对大林的赔偿都应由任先生所在的公司负责。作者:柴睿 黎晶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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