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漏水 已过保修期限 业主可申请“维修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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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10 武汉晚报 |
汉网消息(实习生郭亚丽记者王震)范先生2000年买了一套位于顶层的商品房,现在房顶漏水,因为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不给维修。 昨天,记者来到范先生位于卓刀泉教师小区的住房,在客厅、卧室的天花板上有大片水渍,床铺被掀开,摆着几个水桶接漏水。范先生说,房屋开发商以5年保修期已过为由,要他自己解决维修之事。 昨日,该小区开发商告诉记者,因为范先生长期把房子租给别人住,他们几次上门维修家中都没人。 记者从武汉市房产局物业处了解到,楼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房屋漏水若不在开发商保修范围内,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申请动用物业维修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