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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反浪费法》真能扼制公款浪费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18 四川新闻网

  据新华网转引《羊城晚报》的消息,近日,在广东省政协“构建节约型社会”报告会上,党政机关严重的浪费现象再一次被提起。据称,在全国400多万的公车中,仅有1/3用于公务,一个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耗电量是普通居民的19倍,政府机关单位建筑面积的能耗,是世界头号能耗大国美国1999年平均水平的133%;全国每年公款吃喝更达2000多亿元,其中一半被浪费掉。对此,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授黄铁苗建议国家设立《反浪费法》,通过立法来扼制餐饮等浪费行为。

  这一设想应该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制定《反浪费法》就真能扼制公款浪费吗?

  还是在去年,笔者曾针对党政机关的浪费现象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建立节约型政府是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关键》,它被新华网选入到网友评说栏目,题目改为《谁是节能大军的排头兵》。这篇文章后来被多家网站转载。在这篇文章中,我表达了政府在建立节约型社会中的作用的观点,并指出建立节约型政府,光靠自律是不行的,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等同步进行,否则,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终难见实效。

  切实地讲,制定一部《反浪费法》或许会对公款消费等浪费行为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我却怀疑这种作用的有限。事实上,建国五十多年,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也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但许多时候,我们不是没有法律,缺乏规章,而是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象对贪污腐败,我们的法律还少吗?我们的规章还少吗?不少,但长期以来,还是有那么多的贪官前腐后继,这是很令人深思的。

  而在制止公款消费上,多年来,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政府及党的纪律要求上,都有明文规定,但这些规定许多时候却被视为一纸空文,并没有得到深入的执行。党中央提出建立节约型政府后,各级政府的宣传一时铺天盖地,但风头一过,却依然我行我素,该用车的用车,该吃喝的吃喝,该浪费的浪费,少有改观。这同样令人深思。

  事实上,正如我那篇文章所说,制止浪费,建立节约社会,关键还是在于政府。老百姓自己过日子,虽然有时候也会浪费,但大多时候还是懂得节约的。民间有一句词语,叫“勤俭持家”,就是几千的历史中百姓对生活的一个总结。而做为政府机关,为什么浪费现象就这样严重呢?就拿公车消费来讲,社会上反映很大,百姓意见很大,各级政府也不断进行治理,但似乎却是越治越厉害,几成顽疾。在这个问题上,不是我们缺乏法律和规章,我们缺乏的恰恰恰是执行这些法规的保障。制定一部《反浪费法》或许容易,但要让浪费现象销声匿迹,却不是一部法律所能完成的。就象我们国家有《环境保护法》,但污染还是日趋严重一样,一部《反浪费法》是起不了太大的作用的。

  因而,我们当然可以继续完善我们的相关法律体系,但同时更要在全社会推进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而这关键还是要推进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将建立节约型政府与建立廉洁型政府紧密联系起来。什么时候,我们真正建立起了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那么不光公款浪费现象会得到有效扼制,腐败现象会得到基本根除,我们的国家也会变得更加强大。(作者:欢乐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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