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窑冒顶,一人死亡 乡长被处行政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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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2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昨日,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独山县水岩乡一小煤窑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乡政府原乡长张某和该矿主白某分别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据调查,2005年10月21日,独山县水岩乡一非法小煤窑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贵州省和黔南州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对这起死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水岩乡原乡长张某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对违法组织民工偷挖盗采煤炭资源,导致死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该事故煤矿业主白某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者:文隽永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