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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不带“污”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26 金羊网-新快报

  萝岗刑释解教人员去企业上班,污点记录不写进个人简历

  新快报讯(记者李天天)萝岗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去企业上班,用人单位制作和公开的有关个人简历将隐去“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等字样。这是萝岗区安置帮教点对刑释解教人员出台的新措施。

  日前,萝岗区司法局与九龙镇一家家具公司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安置帮教协议。根据协议,该公司负责安置无处就业的萝岗籍刑释解教人员,保证刑释解教人员享受与公司其他职工同等待遇;尊重刑释解教人员的隐私,有关个人简历中隐去“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等字样,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能力;帮助有关部门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置相应的苗头性问题。

  据萝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萝岗区司法局目前出台了一个“刑释解教”失业人员就业援助办法。对于招收刑释解教人员的企业,凡招用一名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的,从区再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1000元的资助性奖励。凡从事物业管理、居家养老、治安巡防、出租屋协管员、家政服务5类社区岗位就业的“刑释解教”失业人员,区政府对每人每月补贴资助120元。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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