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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训练手摔伤医疗费该谁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2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陈某是新密市一所高中的学生,几个月前在参加一次篮球训练时,左手腕被摔成粉碎性骨折。陈某的家人向校方讨要医疗费至今,仍没有结果。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见到了陈某,他的左手腕部有一个明显的突起。陈某说,他是新密市北环路与开阳路交叉口西侧一所高级中学高三(10)班的学生。1月23日,在学校的一次篮球训练中,他不小心摔倒在地,左手腕被摔成粉碎性骨折。

  陈某的父亲陈海亮说,1月23日下午5时许,他突然接到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说他儿子在学校篮球训练时摔伤,被送到了学校附近的一家接骨诊所治疗。陈先生赶往诊所后,将孩子送到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拍片后,得知陈某是左手腕粉碎性骨折。陈先生考虑到在市级医院住院的费用太高,难以承受,就让医院开了一些药,重新返回接骨诊所治疗。整个治疗过程花了1000余元,陈先生认为孩子在学校受了伤,学校应该承担医疗费,但被学校拒绝。

  陈某的班主任赵老师说,因陈某要报考大学体育专业,当时参加的是学校课外培训,其目的不是为了参加学校的任何比赛,只是为了能在体育高考时考出更好的成绩。同时,学校也没有强迫他参加这次训练。在训练中受伤,是陈某个人的失误造成,学校并无过错。而且学校已经为学生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陈某家人如果需要报销医疗费,应该找保险公司索要。

  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的一位华姓工作人员称,因为陈某的诊断证明是私人诊所所开,不具备法律效力,公司无法对其进行赔偿。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凌兴高律师称,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项训练,尤其是激烈运动的时候,应该做好防护措施,否则学生发生意外受伤,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A

  □记者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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