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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卖地或率先“限房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33 南方新闻网

  开发区卖地或率先“限房价”

  该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局长戴友华称已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指示

  本报讯(记者陆勇平)“既然国六条细则有‘限房价、竞地价’的规定,那么我们在招标的时候肯定会加上这些条件,落实它的精神。”昨日,广州市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局

长戴友华就科学城两地块前日突然暂缓投标报名一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该区还在就限价问题进行讨论,至于新的招标文件内容如何,什么时候出来,暂不能回答。

  6月26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理局发出《广州开发区中心花园KXC-P2、KXC-P3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招标补充公告》,公告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六条”关于“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的要求,正在相应修改完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出让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业内人士预测,上述两幅地的出让公告产生变数,意味着除了限中小户型外还要增加限房价的条件,以后土地出让条件将更加苛刻。

  23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业处处长赵路兴称,中小户型住宅要限房价,在开发商进行土地投标时,必须投两个标,竞地价、竞房价。在房价、地价上进行一个综合选择,从优选择一个相对来说平衡得好的企业,然后中标。赵的这一发言,被人们认为是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落实新政的强有力信号。

  对于开发区26日发出的《广州开发区中心花园KXC-P2、KXC-P3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招标补充公告》,是否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指示,戴友华表示肯定。当记者问到开发区是否率先执行“限房价”的区域,他反问,难道最近其他区域有土地推出来吗?按照他的意思,如果其他区域今后有土地出让,应该也会按照新政的规定去执行。假使这两地块率先实行“限房价”,那么开发区将成为广州首个执行“限房价”的区域。

  一位房地产集团的副总经理告诉记者,本来他们已经去报名投标了,没想到又出来一个条件,越来越苛刻,所以不打算去竞争了。她说,即使拿到这块地,到头来设计出来的产品还不知道成什么样子。这一点对于市场化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链接

  “十五条”关于土地出让的规定

  建设部等九部委推出的“十五条”规定了土地供应的条件: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一是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二是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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