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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收摊位租金又收卫生费 雅儒市场被令退款4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5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在3年时间内,柳州市雅儒农贸市场重复收取摊主卫生费多达4.4万余元。6月26日,柳州物价局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责令于7月6日前将多收的4.4万余元钱退还缴款者。

  去年12月12日,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该市场便发出通知,对鲜肉、豆制品、家禽等14类分别提高市场设施租赁费用20元/月·摊至100元/月·摊不等。

  摊主们经了解得知,根据柳州市物价局于2002年颁布《关于市场设施租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凡在该市及下属各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年成交额在3600万元及以上的市场及分市场,其市场设施租赁费标准需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由于该市场在提高上述收费标准时,无法出示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手续,摊主在与市场管理方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价格监督电话12358举报。

  今年1月11日,柳州物价部门派员前往市场检查。经查实,物价部门在2001年关于雅儒农贸市场设施租赁费标准的批复中已明确:批准其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的标准中,包含了市场设施租赁费、卫生清洁费、治安费等,不包括工商部门管理费。然而,该市场一方面对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没有依法进行公示,另一方面未经价格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提高市场租赁费收费标准。更有甚者,该市场从2003年1月至2006年1月12日期间,既收摊主市场设施租赁费,又重复收取摊主的摊位卫生费,共计4.4万余元。鉴于此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所指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据此对其下达整改通知。编辑:王香菊作者:王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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