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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一个工会主席的期盼(石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0:11 东方网

  朋友韩雪冰所在的单位是一家由中型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股份制公司。她当工会主席2年多,可以说是一腔无奈,一肚苦衷,又艰难,又惭愧。下面的文字是她口述的感受和期盼。

  《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然而,在现时的制度框架下,工会要完成这个基本职责,实在“心有余力不足”。两年来,工会依法维权无力无效无

果无功的情况多矣,最叫人伤感的莫过于不久前发生的两件事。一件是,厂里没给工会打招呼,擅自开展所谓的“百日竞赛”活动,安排一线工人每天加班4小时,“双休日”照常上班。我知道后,商请老板纠正,不能违反《劳动法》,侵犯工人休息权。老板压根儿不睬。

  另一件是,56名农民工都是进厂多年的熟练工,老板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借口她们是农村户口的临时工,始终不给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我写了2次书面报告不起作用,就在厂领导联席会上宣传:企业的员工都是正式职工,不该有城乡之分和正式临时之别,应该享受平等待遇。老板火了:“不然,就把56人统统裁掉!”为56人的饭碗着想,我不妥协也得妥协。

  后来,我把这两件事向地方有关部门反映,结果上面并没有“动作”,原因是咱们厂是纳税大户,GDP功勋单位,不便干预。而我却成了罪人,老板明里暗里骂我“锅门草,朝外抱”,是“内奸”。若不是党委书记劝阻,我非被老板以“泄露商业机密”的罪名“炒鱿鱼”不可。我个人受难为、遭委屈没有什么,遗憾的是,我有负了工会干部的使命,没有把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愧疚汗颜呀!不过,职工没有怪我,他们说我尽力了,下一届还选我当主席,这是对我莫大的体谅和慰藉。

  现阶段工会工作的方针是“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没有金钢钻,做不了瓷器活。”工会靠什么“切实维权”?靠当法律政策的宣传员?靠当漂亮口号的吆喝队?靠当哄来拢去的和事佬?靠当哭天喊地的乞怜者?这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面对资方对劳方的非法侵害,工会需要有强力的刚性的应对措施。这样的措施现在已经被高层提出来了。日前,全总劳动保护部部长张成富在谈到如何遏制超时劳动时指出:“基层工会要把好加班加点关,对于企业无正当理由的加班要求,在征求职工意见的情况下,要予以严辞拒绝。”(见6月22日《工人日报》链接①)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在谈到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时强调:“对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工人有权拒绝”。(见6月15日《人民日报》②链接)“拒绝权”,是工会对付不法企业和不良老板的颇具“制约力”和“威慑力”的“杀手锏”。有了这把“杀手锏”,工会的腰杆就会硬起来,“组织起来”就容易,“切实维权”也不难做到。先“礼”协商不行,就给来后“兵”“拒绝作业”。若果能这样,相信企业怠慢工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必将越来越少。不过,目前这个“杀手锏”还只是从口号的层面上提出,亟需有法律的支持和配套程序的保证,但愿不要拖得太久。


作者: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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