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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优秀社区民警可“冠名”警务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1:05 新华网

  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28日电(周伟、谢贵芳)6月27日上午,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西津路社区内,以社区民警高萍命名的“高萍警务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赣州市首个以民警姓名命名的警务室。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局长邓忠平介绍说,此举是为了促进警力下沉到社区,叫响民警品牌,使民警近距离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只有在社区工作绩效考核中达到一定标准的社区民警,才能取得“冠名”资格。荣获“江西省优秀社区民警”称号的高萍表示,以自己的名字冠名警务室,既是一种肯定和鼓励,更是一种压力和责任,今后只有更加

踏实地服务群众,才能避免“徒有虚名”。

  据介绍,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将社区警务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按“见警率、熟悉率、发案率、满意率”等主要指标,加强对社区民警的个人考评,对工作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问责,对优秀的予以警务室“冠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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