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医院为啥与患者抢病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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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1:08 正义网 |
6月19日,哈尔滨胸科医院发生了一起患者与医生抢病历的纠纷。患者称,亲眼看到医护人员修改病历,院方修改病历涉嫌造假。院方则认为,患者抢夺病历是一种违法行为,医护人员有义务保护病历。据了解,我国相关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明文规定,患者有权复印门诊病历,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服务。(6月28日《生活报》) 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死亡,家属存疑院方治疗不当想复印病历,察个究竟,可 院方却以种种理由推脱,甚至上演了一场医院与患者争抢病历大战。医院如此不愿让患者看到病历,有无猫腻,让人疑虑多多。按说,死者家属有权知道亲人死亡的原因,医院也有义务向家属提供相关的病历,这是最起码的医患关系,而非百般搪塞、推脱,甚至殴打家属。俗话说:作贼心虚。倘若医院完全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了积极抢救,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何必遮遮掩掩、惧怕病历真相大白? 院方声称,病历可分为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所谓主观病历是指医生的分析、会诊、查房记录以及病情分析等等,可以不向患者提供。对此,法律专家明确表示,法律上从未有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之说,这显然是自欺欺人,更露出其怯于见人的阴暗一面。 其实,在笔者看来,医院因多方原因出了医疗事故,这本极不应该。但倘若能及时警醒,引以为诫,彻底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这也可说坏事变成了好事。而罔顾自身存在的问题,反而振振有词的狡辩,这不但是对病人合法权益的漠视,也是对自身职业道德的践踏。此风不可继续蔓延!有关部门必须查个水落石出,给患者一个交待。 作者:陆志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