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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手机偷拍裙下风光很无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2:00 光明网
陆志坚

  偷拍照被放上网供诸多网友评头论足已成为上海的一种风气,不少沪美女一身亮丽夏天“清凉”打扮常被偷拍放了上网。入夏以来,沪上网络媒体刊登的此类照片,在沪上某知名网络论坛搜索栏输入关键词查询,就有数个帖子与“偷拍”有关,几乎都是摄像手机的“杰作”。这些偷拍照片拍摄角度多为侧后方或自下而上,内容主要涉及女性的脸、胸部、腿部等。(6月24日国际在线)

  随着盛夏的来临,人们的衣着是越来越少、越来越亮、越来越透,尤其是一些追求时尚与前卫的女性,更是将夏季当成了展示女性魅力的好时光,不惜时机地穿出了了一些短装、露装和酷装。当然,在追求社会生活多元化的今天,只要合符法律和道义,就是其自由。

  然而,将女性的这种亮丽打扮,通过手机的摄像功能不同角度地偷拍下来,以满足自身的窥视心理,且还散发网上供人评头论足,显然是一种无聊之举。据记者在地铁站里的一次随机调查,大多数年轻女乘客都表示不止一次发现“可疑镜头”。显然,这种偷拍已成为时下某些心理空虚者的一种不良嗜好。

  尽管有狗仔对此狡辩说:“她能露,我为啥不能拍”。不错,“露”是女性的自主选择,然怀着一种暧昧、怪异的心态去偷拍这种“露,其动机就十分地庸俗和肮脏了。正如真理与谬论之别,往前一步就是谬论,退后一步便成真理。

  据上海地铁运营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根据现行《地铁运营管理条例》,在地铁内擅自从事商业销售、乞讨或携带危险品等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但摄影行为并不在运营方管辖范畴。而法律界人士则明确表示,偷拍侵犯了人格权中的肖像权,严重的甚至还会侵犯名誉权,中国内地的相关法律将偷拍、偷窥等行为明确定性为违法,可处拘留或罚款。

  因此,对在地铁、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出现的这种偷拍行为,既有悖于社会道德,而且违反了相关的法规,有关部门不但要管,更要理直气壮地管好。在此,也提醒女性在追求着装美丽时,当打扮适度、得体,别为“窥视”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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