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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的门锁损坏该谁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2:02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李健

  哈市读者赵先生将一套闲置房租给了一对来哈打工的夫妇居住,他们预付了一年租金。前几天他们打电话称防盗门的锁芯坏了,要求赵先生找人修理。赵先生要求他们自己找人修。事后他们拿着修锁的发票,要求赵先生把钱付给他们。赵先生产生疑问,这修锁的钱到底应该由谁出?

  答: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耗的情况下,除非事先有约定,否则,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但费用应该由出租人负担。因此,如果赵先生和承租方事先没有约定由谁负责维修,且赵先生的房客不是故意损坏他家的门锁,则修锁的钱应由赵先生来支付。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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