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农用车更名三轮汽车纳入汽车体系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2:02 生活报

  本报记者 王之睿

  本报讯记者从省经济委员会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发布了关于规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与汽车管理相衔接,并实施车辆识别代号(以下简称VIN)管理。

  通知指出,按照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从今年6月1日起,相关各生产企业申报《公告》的产品名称都应当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从明年1月1日起,《公告》内名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将不得销售。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