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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应承担父母之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2:02 生活报

  张妍霞

  连日来,每每与小丽通完电话,记者的心头总会感到隐隐的痛。18岁的小丽,正是花一样的年龄,有着美好的未来,然而父母当年的过错,让小丽的生活始终笼罩在“黑孩子”的阴影之下。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18岁的小丽与生母疏远到连妈妈的名字怎么写都不知道。18年前,小丽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注定这一生在残缺的家庭中生活。她的童年,是在小朋友的白眼中度过的,虽然三姑和三姑父尽一切所能想让她感受到自己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可是,她小小的心灵早已有了伤痛。因为父母的原因,她别无选择地来到这个世界,却注定无法享受到正常健全的家庭中孩子所得到的关爱和欢乐。

  很难想象,一个没有户口的人在入托、上学、就业等方面都会遇到的困难和歧视。非婚生育虽然不为法律所允许,但社会把父母的过错“怪罪”到孩子身上是不人道的。而成人在自己的行为上更应多一些约束,不要把自己的错误转嫁到孩子身上,父母有错,孩子无辜。我们生活的社会需要更多地爱和关怀,每个孩子都应生活在阳光之下。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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