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我对“拟公布房地产业利润”的几点疑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4:56 正义网

  6月28日《新京报》消息:北京拟公布房地产业利润,政府将监管不法获利。近日,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秀琴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本月起,统计局官方网站将按月公布房价相关信息;今后还计划通过统计年鉴披露房地产行业利润情况。

  电影《大腕》里有句经典台词:“2000美金,那是成本,4000美金一平方米,还不讲价……”一边是任志强说的“暴利没提高地产业利润”,一边是公众对房价的合理程度认

同率为0,这“房价”从没让人省心过。 “两千美金”或“四千美金”一平的房子,不但损害并恶化了平民阶层的福利境遇,而且让公众对房价的公平取向日益失去耐心。“国N条”层出不穷,从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到地方政府、人大,手法多样却“多龙不治水”, 这“拟公布房地产业利润”真能“监管其不法获利”吗?

  首先,“房地产业利润”之谜从不是1+1那么简单,其难度系数不亚于“庞加莱猜想”, 我们担心的是:统计局能算得清、算得准“房地产利润”吗?理论上讲,我这担心是多余的,利润=收入—成本,但请关注以下几个数值:一是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平均利润率是7.8%;一是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企业研究会一份调查结果显示,房地产业的利润大大高于其他行业,比平均水平高5倍;一是潘石屹认为,假定房地产行业是100%的毛利润率,该行业的极限净利润率是26.6%;一是过半的网友认为房产利润率应在50%以上……如果需要,我们很容易就能再找到一串落差巨大各圆其说的数字,房产利润里最难的是“成本”: 土地成本、建房成本、配套成本、广告销售成本、灰色成本……如果成本自身就暧昧纠结,草草的“利润”还有多少公信?

  其次,什么才叫不法获利呢?在《反垄断法》尚且十月怀胎、宏观调控屡屡失手的当下,房产利润率多大才够得上犯法呢?“不法获利”这个词看死充满实体正义,但其可操作性却充满质疑。罗素说过,经济学家好像都不太关心现实世界,只是活在理论的世界里。市场经济下,房地产商的定价权是天经地义的,这叫“周俞打黄盖”,不是强买强卖坑蒙拐骗就无所谓“不法”说,硬要框定“不法”的含义,请先给房地产业“垄断”的标识,再给出一个“垄断暴利”的指数,不然,人家一句“房产企业获取的利润跟其所承担的风险相比,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就足以噎死你;或者请问,股票收益算“不法得利”吗?

  最后,我不解的是:“拟公布房地产业利润”有什么事实意义吗?可以肯定的是,您公布的那个“利润”,远在民间心理防线的“利润”之下,既吓不倒谁也开心不了谁,况且,决定价格的是供求关系而不是成本,房子卖什么价,开发商有自主权,至于有没有人买,市场说了算。世纪老人巴金先生生前的多个愿望中,第一个就是“希望所有的人都有房子住”,看来,我们还得为这个梦想而继续上路。

作者:邓海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