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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李鬼”怎么能混进120生命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8:00 光明网

  日前,北京顺义区发生一起车祸,当事人拨打120后,一辆带有120标志的急救车赶到现场将伤者拉走,几分钟后120急救中心的急救车也赶到了。然而,第一辆急救车未将伤者送进附近大医院,而是送进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家二级医院。此后,医院将伤者送至顺义区医院,伤者却于半小时后死亡。目前卫生部门表示要调查此事,但同时,相关责任司机却不知所踪。

  应该说,对于受害者来说,遭遇车祸已然是一种不幸。如果最终调查结果证明这辆“李鬼120”的作为耽误了抢救时机,那么“雪中送炭”的“120精神”就让这个“李鬼”变成了“雪上加霜”。

  为了避免120出现混乱影响急救,卫生部早有规定,120急救信息的传递和救护车辆的调遣指挥,应该是由市急救中心统一执行,那么120急救车怎么会被一家未纳入急救系统的医院使用?接到病人的120又怎么会舍近求远?显然,“急救车司机晚上下班路过事发地”的解释很难说服公众,毕竟这种“巧合”发生的几率实在太小了,基于以上疑问,公众难免担忧,是不是有人利用120这一公共资源谋一己之私?

  实质上,这种担忧并非杞人忧天。此前,不少地方也曾出现过“李鬼120”现象,为利益所驱使,有些急救工作人员往往跟一些有关系的医院私下合作,按照口头的合作协议,急救人员在拉到急救病人后,舍近求远地送到“合作”医院抢救治疗。

  以透明社会的名义,公众有“合理怀疑”的正当权利。面对各地频频出现的120急救违规运作,公众担心这种违规运作会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若真如此,那无疑应该引起高度警惕。

  “120”作为急救特服号,在公共生活中实际上是一种救助象征。120急救信息是典型的公共信息,假如“李鬼120”获得这些信息并滥用救助信息以赚取利益,那么公共信息的看守者实际上在监守自盗,这是一种“权力寻租”,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腐败。倘使任由这种违反职业道德、见利忘义的“李鬼120”上街而不予以严查,那医疗急救的纯洁将受到玷污,医疗急救的公信力将严重受损,公民的生命将随时处于人为的风险之中。

  所以,对于此次北京出现的“李鬼120”事件,主管部门应当严查,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此外有必要加强监管,引入外部监督,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例如,将120急救接诊记录在急救网络内部及时公布,接受监督,这未尝不是可行之策。

  当然,我们更呼吁医疗机构要坚守职业伦理,不能只顾追求经济效益而忘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近年来,我国急救行业发展仍远远跟不上社会需求的增长速度。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各医院争相逐利只能限于合法的竞争,不能为了创收而失去救死扶伤的底线。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人们之所以将120称为“生命线”,就在于这条“生命线”关乎危难公民的生命安危。这次“李鬼120”事件理应引起深刻的反思。如有人大代表在此前指出,中国急需制定一部《医疗急救法》,要明确急救事业的公益性质、福利性质。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急救工作和“120”特服号码的管理,将急救网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科学组建急救网络,确保120急救这条“生命线”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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