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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农民工安全不能靠自我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8:00 光明网
朱慧松 文

  记者近日获悉,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十分突出。2005年,全国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5218起,死亡8280人;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这些事故中农民工死亡人数占75%以上。对此,有关部门出台规定:今后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存在重大隐患并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时,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从表面上来看,有关方面是赋予了工人们最高权利——否定权。但细细想来,这样

的权利难以落实。试想一下,若是遇到危险,工人都“罢工不干”,悲剧自然也不会发生了。但问题绝非如此简单。很多矿工出门前就已经写下了遗书,他们知道自己在提着脑袋干活。他们大都来自农村贫困地区,全家人生活寄托于一身,在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的情况下,只有出卖廉价的劳动力,不当矿工又能干什么?他们当然希望到安全的地方工作,可谁又能告诉他们,哪里的矿山安全?甚至不少矿工还无奈地认为:即便自己真的遭遇不幸,至少还有抚恤金可以供家人维持一段时间的生活。

  或许矿工也试图维护过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黑心的老板面前,你不干,马上可以找人顶替;你怕危险不下井,就扣你

  的工资甚至动用暴力。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面对学校乱收费,家长可以拒交”;“面对交警乱罚款,司机可以拒不理睬”……落实起来难度重重。因此还是拜托有关方面

  的举措能再现实些、贴近些。

  (《北京青年报》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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