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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查处教育乱收费 直接涉案金额达4亿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22:24 红网

  红网长沙6月28日讯(记者罗旭霖)当前正值学校放假前夕和招生录取阶段,从往年情况看,属于教育乱收费高发期。今日下午,湖南省物价局召开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报会,向社会和媒体公开曝光七起乱收费案件,并表示:“对这些检查出来的乱收费问题,我们将依照国家和省现行收费政策,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有关单位对违法收费金额限期予以清退,无法清退或逾期未退的收缴财政。”

  湖南省物价局从2005年9月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2004年以来的收费情况,重大问题追溯到2003年度。这次专项检查湖南省共派出近千名检查人员,组成232个检查组,对69个教育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80所大中专院校、1475所中小学进行了检查。其中,湖南省物价局直接检查了21所中学、14个市州教育局及所属单位、21所高校,共查出涉案金额4.0941亿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中小学校、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等方面。

  一是中小学校涉及金额1.6246亿元。表现为:部分中学违反省物价、教育、财政部门“三限”规定,超比例招收高中择校生,多收择校费;名校所办的国有民办学校违反省政府关于未具备“独立法人、独立校园和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不得收取办学经费的规定,向学生收取“办学经费”;有的学校向学生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行为;有的学校存在提高标准收取杂费、代收费,自立项目收取补课费、就餐卡费、报名费等问题;少数学校存在收取捐资款与入学挂钩行为,在新生入学前向学生家长收取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少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违规审批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是教育部门涉及金额9126万元。表现为:部分教育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向有关出版发行单位收取“教材返还款”、“教辅材料折扣款”、“学具返还款”和“新教材培训费”;自立项目收取会考补考费、高考体检费、手机屏蔽款、电子监控费等。

  三是高等院校(含职业学院)涉及金额1.5569亿元。表现为:部分单位将非热门专业擅自改为热门专业收费,还有的单位对部分专业既按特色专业又按热门专业重复上浮收费;少数单位对一些专业超标准收取学费;违反规定继续收取重修费、各类押金,自立项目收取补考费、教材差价款,超范围收取就业服务费等。

  附:教育乱收费案例

  1、湘阴县教育局违反规定,在2005年1月至9月期间,提高标准收取高考报名考试费,规定每生收120元,实际每生收170元,共3412人,多收170600元;自立项目收取教师招聘费,按每人260元的标准共收费48800元;自立项目收取图书杂志发行劳务费979184元。

  2、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在教辅材料发行中,2004年度自立项目向新华书店等单位收取“两刊(《禁毒教育》《湘音湘韵》)与课本返还款”1440145.93元,2005年度向湘教公司等单位收取“三刊(《小学生导刊》《初中生》《高中生》)发行费”228011.75元,采取直接抵减的方式收取“课本与教辅材料返还款”728049.25元。该单位于2004年、2005年还对参加高考的学生,按每生50元的标准,自立项目收取“电子监控费”179580元。以上共计金额2575786.93元。

  3、长沙市天心区铜铺街小学违反省政府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捐资助学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的规定,2005年秋季招生时对新入学的学生按1600元至5000元的金额收取“捐资赞助费”205600元。

  4、株洲市实验中学违反“三限”政策,2004年秋季高一新生招生420人,按规定比例只能招收择校生126人,实际招收择校生187人,超规定比例招生61人,每人收“择校费”6000元,共计多收“择校费”366000元。

  5、衡阳市第八中学2005年春季开学时自立项目收取报名费,按10元/生的标准收取16180元。该校所属公助民办成章实验中学违反“四独立”规定,未实现分班上课,2005年秋季收取新生“办学经费”12974000元。成章实验中学还对部分年级学生超标准收取学杂费及代收费共计151976元,如初一应收1000元/生,实收1092元;高一应收1200元,实收1347元;高二应收1200元,实收1251元。

  6、邵阳市第二中学及所属民办宝郡实验中学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按规定学生每周电脑上机时间不得少于3个课时,但实际只安排了1-2个课时,高三年级一个月才有1个课时,存在只收费、少服务的行为。同时,宝郡实验中学违反“四独立”的规定,与二中学生混班上课,2004年至2005年收取办学经费8476266元。

  7、澧县涔南乡中学所属4所小学在2004年秋季和2005年春季两个学期,部分学生教辅用书存在只收费不发书的行为。如小学四年级未发书目为《思想与品德》,五、六年级未发书目为《思品与社会》、《自然练习》,计多收学生“教辅材料费”6723.50元。

稿源:红网 作者:罗旭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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